基层残疾人组织作为党和政府联系残疾人的桥梁和纽带,是做好残疾人工作的组织基础和保障,落实好乡镇(街道)残疾人工作专职委员队伍保障工作,对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促进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新年伊始,柯城区残联就把提高乡镇(街道)残疾人工作专职委员薪酬待遇工作当作一件大事来抓,摆到了议事日程。目前,专职委员薪酬待遇参照社工待遇工作已落实到位。
根据省、市有关部门的文件要求及柯城区委区政府印发《衢州市柯城区残联改革实施办法》之机,柯城残联及时研究制定了乡镇(街道)残疾人工作专职委员薪酬待遇参照社工待遇的实施办法,并商区财政局、人力社保局同意,决定从2019年7月1日起,柯城区乡镇(街道)残疾人工作专职委员工资待遇参照区社区工作者工资标准执行。其变化主要体现在:一是公积金从无到有;二是基本工资在原先的基础上增加了1114.75元;三是年终考核奖在原先的基础上增加了6000元/年。截止2020年1月10日,已完成套改人员范围确定、套改对象及标准公示等工作。
下一步,柯城残联将充分地运用“严管+厚爱”、“激励+约束”手段,加大对乡镇(街道)专职委员工作实绩的考核力度,更好地激发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推动基层残疾人专职委员队伍建设,更好地提升服务残疾人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