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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度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残联编辑   时间:2018/2/5 9:27:13   来源:衢州市残联       阅读:7741


衢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衢州市地方税务局

文件

.


 


衢市残〔20183

 

关于开展2018年度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核定各单位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做好2018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根据《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浙江省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暂行办法〉的通知》(浙残联发〔201729)文件精神,现将2018年度残疾人就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申报材料包括以下方面:

(一)《浙江省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表》(见附件);

(二)残疾人职工本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8级)复印件,首次申报的,须同时提供原件,经审核后退回;

(三)与残疾人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复印件,首次申报、续签劳动合同或变更劳动合同期限的,须同时提供原件,经审核后退回。未签订合同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由主管人事部门出具录用、聘用、工资统发、社保缴纳等有关证明;

(四)2017112月社会基本保险缴纳明细材料;

(五)2017112月支付残疾人职工工资凭证复印件(包括银行工资流水);

二、申报时间

2018312018315日。

三、其他事项

(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工作,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并递交有关材料。本次申报及核定数据将作为2018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的基本数据。

(二)逾期未申报的,视作未安置。

(三)衢州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地址:市西区盈川西路1号。联系人:应川岷     联系电话:3050599

 

附件:浙江省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表(/UploadFile/file/20180205/20180205092623_8870.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