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政府办公室日前下发《关于印发2015年市政府为民办实事计划的通知》(衢政办发【2015】11号)第七项:“开展扶贫帮困,关爱困难群众”中,明确了“将无人抚养和贫困家庭重残、重病儿童纳入儿童福利保障范围”、“将就业段无固定收入残疾人生活补贴月标准提高到125元”。这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残疾人民生保障的高度重视。
2013年,市残联、市财政联合出台《关于印发衢州市本级无固定收入残疾人生活补贴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衢市残【2013】20号),明确从2012年7月1日起,为我市户籍18—60周岁无固定收入残疾人每人每月发放100元生活补贴。该政策已经实施近3年,已惠及近万名残疾人。下一步,市残联将根据市政府文件精神做好18—60周岁无固定收入残疾人提标扩面工作,使新的惠残政策真正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