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残联、省民政厅、省教育厅、省人力社保厅、省国税局和省地税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福利企业优秀残疾人职工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浙残联教就〔2015〕16号),针对福利企业残疾人职工身心特点、教育状况和职业能力需求等实际情况,在全国首次开展残疾人职工定向培养工作。
这次浙江特殊教育学院对全省范围内的福利企业优秀残疾人员工开展定向培养的最大亮点是量身定制了“学徒制”职业教育措施,既获得职工定向培养资格的残疾人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费、住宿费全免,同时每月还将继续领取原福利企业核发的基本工资。
根据文件要求,以在福利企业工作满两年以上、年龄在30周岁以下的残疾人职工为招生对象,开设电子商务(主要招收肢体残疾人)和装饰艺术设计(主要招收听力语言残疾人)两项,实行单考单招,为全省福利企业优秀残疾人职工提供高职(大专)全日制脱产学习的机会,并实行校企双主体管理,积极探索招生、培养、实训、就业一体化的新模式。
今年的定向培养招生将由各福利企业按规模大小推荐相应人数的优秀残疾人职工进行报名,报名后需要再通过面试关后才能入围正式考试,最终考试实行单考单招,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15号至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