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衢州市《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深入实施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工程,切实改善残疾人的生活状况,不断扩大基本生活保障的覆盖面。截至目前,该项工程已惠及全市23494名重度残疾人,其中低保家庭3771人、低收入家庭19723人,受益对象同比2014年新增1824人,全市残疾人在普惠制下享受到了特惠。
1、领导重视。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对残疾人事业,市委市政府在每年对各县(市、区)的年度考核中,都有一定权重的残疾人工作考核内容。市政府建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市残联、市财政局和市民政局等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实施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出台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各类政策举措,将重度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工程等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有力地推动了重度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工程的顺利实施。
2、精心组织。为使残疾人“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每年年初市残联都精心组织人员深入基层,走村访户,开展重度残疾人基本情况调查等,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政策保障范围。市残联、市民政局和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密切配合、严格把关,确保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3﹑注重实效。根据年初调查摸底所掌握的情况,对符合低保条件且持有二级及以上《残疾人证》的重度残疾人,全额施行最低生活保障金;对上年度家庭人均年收入在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00—150%(不含100%)以内且持有二级及以上《残疾人证》的重度残疾人,全额发放低保补助金,并享受医疗救助及其他社会救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