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努力减轻重度残疾人家庭在赡养、长期看护、康复等方面承担的压力和困难,我市从2008年起实施重度残疾人托安养工程。
政策实施来,我市各级残联根据相关规定,稳步扩大重度残疾人托(安)养范围,并根据残疾人的重度程度和残疾人家庭状况,结合各地实际条件,采取了集中托养、日间照料、居家安养三种不同的托(安)养方式,为残疾人提供生活照料和医疗康复等相应服务,基本满足全市重度残疾人托安养需求。据统计,截至2015年,全市已有6279名生活不能自理的重度残疾人享受了托(安)养服务(同比2014年底新增受益对象583人),其中集中托养1154人、居家安养和日间照料共5125人,超额完成上级下达的6200名托(安)养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