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衢州市千户残疾人“家庭病床”
医疗康复行动的通知
衢市残〔2016〕56号
各县(市、区)残联、财政局、卫计委:
为贯彻落实市委六届九次全会和市政府第十次全会精神,在补齐短板上多用力,提高残疾人康复服务率,推进残疾人全面小康进程,决定开展衢州市千户残疾人“家庭病床”医疗康复行动。
一、指导思想
以完善残疾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为指导,以推进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和康复服务率为目标,加强残疾人医疗康复救助力度,满足残疾人康复需求多元化、康复服务层次多样化要求,推进残疾人全面小康进程。
二、工作目标
从2016年起在全市范围内设置残疾人“家庭病床”,为残疾人提供便捷、优质的上门医疗康复服务,逐年推进,逐步实现全覆盖。2016年在全市设置1000张残疾人“家庭病床”,具体任务分配见附件1。
(一)服务对象。
具有衢州市户籍、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有“家庭病床”需求、生活不能自理需要家庭康复的重度肢体残疾人。优先安排低保和低收入家庭人员。
(二)服务内容。
1、医疗康复服务。签约责任医生上门服务,制定家庭康复方案,提供医疗、康复、健康教育、家庭护理指导和送药上门服务。根据病情需要提供就诊、转诊指导。全年上门服务次数不少于8次。
2、居家无障碍服务。根据残疾人康复、居家生活需要,按照残疾人无障碍设施进家庭、残疾人辅助器具配发规定,提供居家无障碍改造、辅具器具或居家康复器具配发服务。
3、家政志愿服务。整合社区资源,利用残疾人专职委员、社区康复协调员、志愿者服务队伍,为残疾人家庭病床提供居家护理、家政、志愿者帮扶服务。全年服务次数不少于6次。
(三)服务程序。
1、残疾人或家属提出“家庭病床”申请,填写《残疾人“家庭病床”申请审核表》(附件2),签订《残疾人“家庭病床”服务协议书》(附件3),确定“家庭病床”责任医生、社区康复协调员。协议时间一般为一年。
2、约定第一次上门服务时间,建立残疾人“家庭病床”服务档案(附件4)。
3、根据服务要求定期提供上门服务,做好服务纪录。
4、结束协议服务,办理撤床手续,完成服务评价。
(四)服务团队。
根据辖区管理原则确定残疾人“家庭病床”服务团队。团队成员由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残联选派有责任心、有爱心、技术和服务能力过硬的专业人员组成,团队人数根据病床数和工作量综合确定。每张“家庭病床”至少配一名签约责任医生、一名社区康复协调员。责任医生负责医疗康复服务,社区康复协调员负责各类表册建档、填写、汇总,负责居家无障碍和家政志愿服务的组织联络。责任医生由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选派,社区康复协调员由乡镇(街道)残联确定。
(五)服务费用。
残疾人“家庭病床”全年服务费不低于600元/张。服务费用于对责任医生、社区康复协调员劳务费补贴,家政等部分有偿服务费用补贴。劳务费及有偿服务费用补贴标准为责任医生上门服务50元/次,社区康复协调员、志愿者家政服务20元/次。“家庭病床”产生的诊疗、用药费用按照物价部门确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另行收取服务费。
(六)费用结算。
根据实际产生的残疾人“家庭病床”服务量进行费用结算。完成建床任务的辖区可预拨40%的费用,剩余费用在协议期满后拨付。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残联根据服务量支付给相关人员,其所得经费纳入签约服务费管理。
三、实施步骤
(一)调查申报(6月中旬-7月底)。制定实施计划,开展残疾人“家庭病床”需求调查。组织申报、办理建床手续,确定服务团队,完成年度建床任务。7月底前上报残疾人“家庭病床”汇总表(附件5)。
(二)服务推进(8月-11月)。开展全市残疾人“家庭病床”责任医生、社区康复协调员培训。根据残疾人“家庭病床”服务要求,组织开展服务,定期抽查、监督服务开展情况。
(三)总结评估(12月)。对实施情况(包括文字、图片及音像资料)进行收集、整理,总结典型经验和做法。
四、工作要求
(一)建立服务保障机制。建立部门联动机制,按照残疾人“家庭病床”服务内容,落实经费、人员,保障残疾人“家庭病床”顺利建床、各项服务落实到位。卫计部门负责落实基层医疗服务机构、责任医生和服务规程、标准。财政部门负责落实服务经费。残联负责各项工作协调落实和督查。建立考核机制,根据残疾人“家庭病床”工作要求,对各县(市、区)“家庭病床”实施情况、服务落实情况、残疾人满意度进行考核评估,并根据考核结果对各县(市、区)实行以奖代补。
(二)建立团队协作机制。以残疾人“家庭病床”为核心建立服务团队,一床一档。根据每张床位的具体情况,以签约责任医生为主导,明确“家庭病床”责任医生、社区康复协调员、责任家属或监护人等,确保团队联络畅通、协作顺利。负责提供服务的乡镇残联与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加强协作沟通,建好队伍、抓好服务。
(三)建立宣传引导机制。开展康复知识教育和媒体宣传,引导社会转变传统就医理念和习惯,提高康复意识,增强家庭康复理念和康复信心,为推动残疾人“家庭病床”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1.衢州市残疾人“家庭病床”任务分解表(略)
2.衢州市残疾人“家庭病床”申请审核表(略)
3.衢州市残疾人“家庭病床”服务协议书(略)
4.衢州市残疾人“家庭病床”档案(样本)(略)
5.衢州市残疾人“家庭病床”汇总表(略)
衢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衢州市财政局
衢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二○一六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