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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最美残疾人专职委员”双十佳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残联编辑   时间:2016/6/5 9:15:18   来源:衢州市残联       阅读:10006

共衢州市委宣传部

衢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文件

 

衢市残〔201623

 

 

关于开展“最美残疾人专职委员”双十佳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宣传部、残联:

为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全市上下积极践行“诚信、责任、仁爱、奉献”的衢州人价值观,加强残疾人专职委员队伍建设,推进衢州残疾人事业持续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开展“最美残疾人专职委员”双十佳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与条件

(一)全市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残疾人专职委员;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工作作风正、廉洁自律;

(三)热爱残疾人事业,立足岗位、争先创优、扎实苦干、奉献社会、事迹感人,在平凡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工作业绩;

(四)注重品德修养,助人为乐、尊老爱幼、勤俭节约,在当地有良好的口碑和较高的美誉度;

(五)在全市提升残疾人专职委员进村入户率、残疾人工作熟悉率、残疾人工作满意率活动中成绩突出,作风优良;

(六)所在辖区未发生过重大残疾人侵权事件。

二、评选步骤

(一)推荐申报阶段(41-531)。

1、各县(市、区)委宣传部、残联推荐乡镇(街道)、村(社区)“最美残疾人专职委员”候选人各3名。

2、报送材料:

1)《推荐审核表》(纸质版、电子版);

2)公示材料(200字以内的先进事迹简介)(电子版);

3)个人近期免冠正面白底彩色二寸照(纸质版、电子版);

420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纸质版、电子版)。

3、申报时间为2016531前。

(二)评选公示阶段(61-831)。

1、根据各地的上报材料,经评委会审核,在市级主流新闻媒体和网站进行公示和投票(投票截止日期为731)。

2831前,评审委员会对入围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审,确定“最美残疾人专职委员”名单。

(三)总结表彰阶段(91-1031)。

公布评选结果,进行通报表彰;将“最美残疾人专职委员”事迹在市级主流新闻媒体、门户网站进行展示宣传。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此次评选活动是贯彻市文明委关于深化“中国梦想?最美衢州”主题宣传实践活动的具体举措,对弘扬人道主义思想,传承中华民族美德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相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本次评选活动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做好本次评选推荐工作。

(二)严格标准,公开透明。各地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做好安排,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评选推荐中要坚持走群众路线,自下而上逐级评选推荐,不搞照顾,防止弄虚作假,把事迹突出、群众公认度高的专职委员评选出来。一旦发现违纪违法反映,取消评选资格。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地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充分发挥本地媒体、单位网站的作用,大力宣传“最美残疾人专职委员”扶残助残的感人事迹,营造讲奉献、比爱心、颂善行的社会氛围。

联系地址:衢州市西区盈川西路1号,邮编:324000

联系人:余燕,联系电话:305702013757043224

QQ群:331405161

附件:衢州市“最美残疾人专职委员”候选人推荐审核表(请见PDF格式)

 

 

中共衢州市委宣传部 衢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