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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衢州市残联“风清气正”抓落实项目监督执纪行动方案》的通知

作者:残联编辑   时间:2016/6/3 19:45:03   来源:衢州市残联       阅读:10817

衢州市残疾人联合会文件

 

衢市残〔201614

 

 

关于印发《衢州市残联“风清气正”抓落实项目监督执纪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残联,市残联机关各处室,直属各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衢州市残联监督执纪问责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切实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持续推进残联系统的正风肃纪工作,现将《衢州市残联“风清气正”抓落实项目监督执纪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衢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二○一六年三月十六日

 

 

 

衢州市残联“风清气正”抓落实项目

监督执纪行动方案

 

根据《关于印发〈2016年市残联“十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衢市残〔20168号)文件精神,特制订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坚持全面治党,聚集监督执纪,把纪律挺在前面,着力解决残疾人事业中存在的发展问题,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残疾人工作者队伍。

二、工作目标

以推进残疾人两项补贴落实为重点,以促进残疾人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稳步前行为总目标,通过组织开展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项目执纪检查、市级残疾人就业基地项目、市残联机关作风建设及“三公”经费执纪检查、千户“家庭病床”医疗康复项目执纪跟踪检查,切实维护和保障广大残疾人的合法权益,让广大残疾人共享社会文明进步的发展成果,努力保障残联重大投资项目各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减少或避免残联干部职工的违法违纪问题,让党和政府的各项惠民政策惠及残疾人群体,为持续全面推进我市残疾人的小康进程保驾护航。

三、工作安排

根据衢州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完成情况及今年残疾人事业建设总体安排,2016年衢州市残疾人事业项目执纪监督检查,按照每季度一个项目(具体方案另行通知)进行监督执纪。具体安排为:

1、第一季度,开展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项目执纪检查。每个县(市、区)抽一个行政村持第二代“残疾人证”的残疾人进行执纪检查。重点检查三个方面:一是第二代“残疾人证”的办证原始资料;二是残疾人类别等级复核鉴定;三是残疾人已享受的政策待遇。

2、第二季度,开展2015年度市级残疾人就业基地项目执纪检查。根据《关于印发〈2016年市残联“十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衢市残〔20168号)文件精神,决定对2015年度市级残疾人就业基地项目进行执纪监督检查。

3、第三季度,开展市残联机关“三公”经费和机关工作作风专项检查。根据中央八顶规定和省委“六项禁令”的要求、《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市委、市政府制定的《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实施细则》(衢委办〔201324号)等文件精神,开展“三公”经费的专项检查,同时对市残联干部职工工作作风进行定期不定期专项检查。

4、第四季度,开展2016年度千户“家庭病床”医疗康复项目执纪检查。按照市残联执纪监督检查工作要求和市残联千户“家庭病床”医疗康复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对全市残疾人千户“家庭病床”医疗康复项目进行跟踪执纪监督检查。

四、保障措施

1、切实加强领导。残疾人事业执纪检查涉及残疾人的切身利益、事关残联的荣辱信誉,市纪委对此非常重视,并指派干部协同检查。各级残联务必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亲自把关,要组织精干力量,采取得力措施,切实加强对执纪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保障本辖区残疾人事业项目执纪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广大残疾人的合法权益,让广大残疾人共享改革发展的文明成果。

2、认真抓好实施。各单位要根据残疾人事业专项执纪监督检查项目工作要求,确定专人负责,认真制定检查计划,抓好工作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特别是对项目执行实施情况进行梳理、自查、总结,形成书面材料。检查中,做到实事求是,如实反映情况,严禁弄虚作假,切实维护项目检查的严肃性,确保残疾人事业项目执纪检查的实际效果。

3、注重抓好整改。每季度残疾人事业项目专项监督检查后,市残联监督执纪检查组要根据督查的具体情况向党组提交专题报告,经党组研究后给予通报。各单位要针对通报中指出的问题,认真抓好整改。上述项目监督执纪检查情况列入年度考核内容。

 

 

 

抄送:市纪委、监察局,市直机关纪工委。

衢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           20163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