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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开化县乡镇残疾人专职委员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作者:残联编辑   时间:2014/6/30 10:14:07   来源:衢州市残联       阅读:11152

 

 

 

 

 

 

 

 

开残字〔201413

 

关于印发《开化县乡镇残疾人专职委员

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乡镇(芹阳办事处)残联:

为进一步推动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努力建设一支适应我县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高素质残疾人专职委员队伍,根据《开化县乡镇残疾人专职委员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暂行)》,结合开化县的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原则

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效、奖勤罚懒的原则。对乡镇残疾人专职委员,由县残联和乡镇残联联合考核,采取业务考核与年度考核、系统考核与乡镇考评相结合、考核与奖罚相挂钩的办法。通过考核,正确评价残疾人专职委员的德、能、勤、绩,并为残疾人专职委员获得奖励、末位淘汰、辞退等提供依据。

二、考核内容

乡镇残疾人专职委员的考核分为出勤情况、参加学习、培训和会议等情况、业务考核、年终考核、乡镇考评等。年终考核内容主要考核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德,是指政治态度,职业道德;能,是指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勤,是指工作态度和勤奋敬业的表现;绩,是指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贡献。业务考核标准以专职委员的职责和所承担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乡镇考评主要是平时印象分。 

三、考核办法

乡镇残疾人专职委员的考核由县残联考核领导小组直接负责,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档次,分值95分以上为优秀、8595分为称职、7585分为基本称职、75分以下为不称职。

四、考核标准

1、乡镇残疾人专职委员的考核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每年1231号前,先由乡镇残疾人专职委员进行自评,交由乡镇残联进行初评后报县残联。

2、县残联各科室(所)根据乡镇残疾人专职委员平时业务完成情况进行打分,然后提交县残联考核领导小组进行综合评定。

3、要求:

1)个人总结:各乡镇残疾人专职委员结合乡镇残联年度考核内容和工作职责,对本人履职情况与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书面总结,总结字数不少于1000字。

2)考评:县残联根据乡镇残疾人专职委员年度工作总结,及时召开会议进行评议。评议的主要内容包括:德、能、勤、绩等四个方面。县残联考核领导小组在评议汇总的基础上,最终确定各乡镇残疾人专职委员的综合考核得分。

3)反馈:县残联考核领导小组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所在乡镇残联及乡镇残疾人专职委员本人。

6)考勤奖:乡镇残疾人专职委员年终考核综合得分乘以考评系数计算考勤奖,由县残联按规定统一发放。

五、奖惩

1、乡镇残疾人专职委员在工作上有创新,并得到上级认可、推广和获得中残联、省、市残联表彰的;在年终考核中成绩名列全县前茅的,县残联将给予精神鼓励和一定的物质奖励,同时作为向上级残联推荐先进残疾人工作者的重要依据。

2、乡镇残疾人专职委员年终考核成绩不称职的,实行末位淘汰制,县残联将实行个别谈话、提出警告、严重的予以解聘。

3、残疾人专职委员主动提出辞职的,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交乡镇残联理事长统一上报县残联审核批准,然后由县残联书面函告派遣机构解除聘用协议,办理终结工资等相关手续。审批期间申请人不得擅自离职。

六、其他

1、本办法及考核评分表,由县残联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201411日起执行。

 

附件1开化县乡镇残疾人专职委员年度考评表(PDF文档)

附件2:开化县乡镇残疾人专职委员综合考评计分系数

 

 

 

 

开化县残疾人联合会        

二O一四年六月十七日       

                

 

 

 

抄送:市残联,县委办、县政府办、县人力社保局

县财政局,县委徐登富副书记、县政府汪宇祥副县长。

开化县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       2014617日印发

附件1

开化县乡镇残疾人专职委员年度考评表

考核事项

     

扣分标准

自评得分

综合考评

出勤情况

10 分)

乡镇残疾人专职委员原则上应按时上下班(法定节假日除外),有事不能上班的应提前向所在乡镇残联理事长请假,请假3天以上的应报县残联批准。

未请假而擅自离岗每旷工1天扣1分,连续旷工3天加倍扣分。

 

 

学习、培训和会议情况

10 分)

参加省、市、县组织的学习、培训和会议等活动。

1 次扣 2

(准假例外)

 

 

50 分)

1、按时完成各项调查、筛查任务。

2、按时上报各种报表。

3、数据库输入、管理质量符合标准。

4、残疾等级鉴定和《残疾人证》办

理、等级复评、发放按照规定无

差错。

5、每年宣传信息上报不少于4篇。

6、办公场地制度上墙、档案台帐齐

全。

7、按照上级要求完成宣传文体等活

动。

8、辖区内残疾人无越级上访事件。

1、调查事项未完成

每项扣 1 分;

2、报表缺一项扣 1

分;

3、数据输入每缺一

例扣 1 分;

4、残疾鉴定情况未

及时公示每次扣

1分,残疾证未及

时发放每本扣1

分;

5、信息上报每少一篇

1分;

6、规范化建设不达

标扣 2 分;

7残疾人越级上访

每次扣 3分;

 

 

乡镇考评(10 分)

根据德、能、勤、绩由乡镇残联、县残联对乡镇残疾人专职委员进行测评

按评分结果计入总分

 

 

县残联各科室()考评(20分)

由县残联各科室(所)根据残疾人专职委员平时表现进行打分

按评分结果计入总分

 

 

综合得分

满分为 100

 

 

附件2

 

开化县乡镇残疾人专职委员综合考评计分系数

 

1500名以下持证残疾人系数为1(齐溪镇)。

2501-1000名持证残疾人系数为1.1(中村乡、音坑乡、林山乡、桐村镇、杨林镇、池淮镇、苏庄镇、长虹乡、村头镇、大溪边乡、何田乡)。

31001名以上持证残疾人系数为1.2(城关镇、华埠镇、马金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