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残字〔2014〕12号
关于印发《2014年度全县乡镇(芹阳办事处)
残联工作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芹阳办事处)残联、县残联机关各科(室):
2014年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重要之年,也是加快推进我县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关键之年。为有效推进2014年全县残疾人工作顺利开展,全面、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各乡镇(芹阳办事处)残联工作实绩,确保实现年度工作目标,县残联制定了《2014年度全县乡镇(芹阳办事处)残联工作目标考核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一四年六月十七日
抄送:市残联,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徐登富副书记、
县政府汪宇祥副县长。
开化县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 2014年6月17日印发
2014年度全县乡镇(芹阳办事处)残联工作目标考核办法
2014年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快推进我县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要之年。为全面、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各乡镇(芹阳办事处)残疾人工作绩效,建立科学合理适用的考核评价指标,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省、市残联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坚持实事求是、科学客观、突出重点、全面推进、体现导向、注重效果的方针,检查和考核各乡镇(芹阳办事处)残联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推进我县残疾人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考核对象
全县各乡镇(芹阳办事处)残联。
三、考核办法
采用量化办法,相应设置工作目标完成指标和工作措施落实指标。考核总分为100分。工作得到中央、省、市、县表彰或创新创优的特色工作,予以加分。在各乡镇(芹阳办事处)残联自查自评的基础上,由县残联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评定考核结果。
四、考核程序
各乡镇(芹阳办事处)残联自评:各乡镇(芹阳办事处)残联于2014年底对照工作目标考核表,实事求是,逐项逐条自查打分,并写出工作总结。其中,加分项目由各乡镇(芹阳办事处)列出项目清单和相关依据,供县残联综合考核时参考。
综合目标考评:县残联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在各乡镇(芹阳办事处)残联自评的基础上,参阅相关资料进行综合评定打分。
鼓励创新创优:各乡镇(芹阳办事处)残联在开展残疾人各项工作中,要注重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开拓性地开展工作,富有特色并成效显著的,在考核中予以加分。
五、考核结果
综合得分前五名或96分以上(含96分)为一等奖,96分以下至90分(含)为二等奖,综合得分在90分以下的为鼓励奖。
六、奖惩措施
(一)对各乡镇(芹阳办事处)残联工作目标考核结果,由县残联审定后报送县委、县政府作为考核各乡镇(芹阳办事处)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目标考核依据。
(二)对工作目标考核优秀单位和先进个人由县残联予以通报表彰。
附件:2014年度全县乡镇(芹阳办事处)残联工作目标量化考核表
附件:
2014年度全县乡镇(芹阳办事处)残联工作目标量化考核表
总分:100分 加分:15分
序号 |
考核项目 |
分值 |
工作目标和内容 |
评分标准 |
乡镇自评 |
县级考评 |
1 |
综 合 协 调 |
10 |
1.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工作,年度研究残疾人工作会议不少于3次;(4分) 2.建立乡镇(芹阳办事处)残疾人工作领导小组,残联组织健全并正常性开展工作;(4分) 3.党委政府明确残疾人分管领导,并对残疾人工作认真负责。(2分) |
1.党委政府未召开残疾人工作会议的,每少开1次扣0.5分。 2.乡镇(芹阳办事处)残联组织不健全的(以文件为准)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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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实 施 残 疾 人 共 享 小 康 工 程 |
20 |
1.对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单独施保,应保尽得,应补尽补,全额享受。 2.完成年度下达的重残人员托(安)养任务数,确保资金及时发放到户到人。 3.完成年度下达的白内障复明、假肢装配、助听器验配,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无障碍设施建设进社区进家庭等各项康复工作任务。 4.各类数据及时输入综合信息服务系统,及时更新数据。 |
1.一、二级残疾人享受政策比例未达到90%以上,扣1分。 2.未完成年度托(安)养任务的,每例扣2分。 3.未完成年度残疾人康复工程各项任务的,每1项扣1分。 4.以上三项任务未及时申报的每项扣2分。 5.未及时将数据输入综合信息服务系统或数据有变化未能及时更新的扣2分。 6.重残补助和托(安)养对象已死亡未及时消除的每例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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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考核项目 |
分值 |
工作目标和内容 |
评分标准 |
乡镇自评 |
县级考评 |
3 |
就业 扶贫 相关 工作 |
17 |
1.认真贯彻县开群教办下发的结对帮扶任务。 2.积极培育创建1个残疾人扶贫示范基地。 3.完成各项残疾人培训任务。 4.帮扶残疾人创业就业和落实好18~60岁无固定收入残疾人的补助政策。 5.完成残疾人危房改造任务指标。 6.重度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新农合保险落实达到95%以上。 |
1.未完成结对帮扶任务每例扣0.5分。 2.未培育创建残疾人扶贫示范基地的扣0.5分。 3.培训任务未完成的每期扣0.2分。(培训人员重复2次以上视为未完成任务) 4.帮扶残疾人创业就业不力和未落实好18~60岁无固定收入残疾人生活补助政策的扣2分。 5.未完成残疾人危房改造任务指标的扣1分。 6.重度残疾人参加养老保险和新农合保险个人缴费政策未落实到位的,每例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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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宣传
文体 |
15 |
1.组织开展第二十四次“全国助残日”和第二十三个“国际残疾人日”等节日活动,并及时上报活动开展情况。 2.有关残疾人工作宣传信息稿件被县级以上新闻媒体、刊物、网站采用4篇以上。 3.按要求推荐残疾人文化艺术和体育人才。组织参加全市第四届残运会和职业技能竞赛。 |
1.未组织开展活动,每次扣0.5分;未及时上报活动情况材料每项扣0.5分。 2.采写信息稿件未达标每篇扣0.5分。 3.未按要求推荐文艺作品和体育人才的每次扣2分。 4.未组织参加市第四届残运会和职业技能竞赛的每例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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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信访
维权 |
8 |
1.切实做好残疾人信访维稳工作,无越级访、重复访、集体访。 2.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及时调处残疾人的矛盾纠纷。 3.接待残疾人来信来访要有文字记录和处理结果。 |
1.上级残联信访交办事项未按时回复每例扣1分。 2.有残疾人越级访、重复访和集体访的每次扣3分。 3.残疾人来信来访没有文字记录和处理结果的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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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考核项目 |
分值 |
工作目标和内容 |
评分标准 |
乡镇自评 |
县级考评 |
6 |
基层 残联 组织 建设 |
15 |
1. 乡镇(芹阳办事处)残联有专(兼)职理事长和残疾人专职委员,基层残协组织健全。 2.乡镇残联符合规范化建设要求,即:有专(兼)职残联理事长和专职委员、有财政经费保障、有健全的服务网络、有单独的办公场所和设施、有上墙的制度和发展规划、有完整的民情档案。 3.乡镇残疾人工作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4.村(社区)残协组织健全,残协班子成员名单和专职委员名单全部由所在乡镇党委政府文件形式公布。 5.保质保量做好第二代残疾人证办理工作。 |
1. 乡镇(芹阳办事处)专(兼)职残联理事长和专职委员,基层残协组织不健全的每项扣2分。 2. 乡镇(芹阳办事处)残联未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的扣2分。 3.残疾人工作经费未纳入政府财政预算,人均低于10元的扣2分。 4.村(社区)残协组织不健全,班子成员和专职委员名单未以党委政府文件形式公布的扣2分。 5.未按要求做好残疾人证初审、公示和发证工作的每例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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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创建 省级 扶残 助残 爱心 城市 工作 |
15 |
1.积极配合县政府开展“创建省级扶残助残爱心城市”活动,并将活动纳入乡镇政府工作议事日程。 2. 乡镇(芹阳办事处)按要求设立创建省级扶残助残爱心城市的有关标语和广告牌。 3.有计划地开展创建爱心乡镇和爱心社区活动。 4.积极参与爱心家庭创建工作,台账资料齐全。 |
1.未按要求完成县下达创建工作任务指标的,每项扣0.5分。 2.未将创建工作纳入乡镇政府工作议事日程的,扣2分。 3.未按要求设立创建活动标语和广告牌的扣2分 4.未开展创建爱心乡镇和爱心社区和爱心家庭的每例扣1分。 5.台账资料不全的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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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创新
创优 |
15 |
1.残疾人工作取得重要创新在县级以上残联推广的。 2.残疾人工作在市级以上主要媒体刊播(登)。 3.在县以上残疾人文化艺术月和残疾人运动会中成绩显著。 4.在县级以上各种比赛中获得名次。 5.出色承办全县重要会议活动。 |
1.市级媒体录用每篇加2分;省级媒体录用每篇加3分;中央媒体录用每篇加5分。 2.获市级以上先进集体加2分,先进个人加1分,县级减半加分。 3.在市级以上各种比赛中获得金银铜牌,分别加2分、1分、0.5分。获其他名次酌情加分。县级减半加分。 4.承办全县残疾人工作重要会议、活动加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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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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