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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接待日制度

作者:残联编辑   时间:2014/3/25 10:36:47   来源:衢州市残联       阅读:20167

 

一、接访时间: 每月15日(节假日顺延)。

二、接访地点: 一楼维权信访办公室。

三、接访领导安排:

每个接待日安排一名市残联领导接访,如果接访领导因开会或外出等原因不能按时接访的,由办公室统一协调。

四、接访方式:

接访领导面对面接待来访残疾人,处理维权信访问题。

五、接访内容:

涉及残疾人利益的问题;易引发群体性越级上访和可能酿成突发事件的问题;涉及多个单位和部门,需要领导协调处理的问题;涉及重要方针政策的问题;需向领导反映并得到组织解决的问题。

六、接访原则:

(一)对能够当场处理的问题,根据接访领导的处理意见,当场书面答复来访人。

(二)对情况复杂的信访事项,根据接访领导的意见,书面交承办部门限期处理,同时当场书面告知来访人。

(三)对重大疑难的信访事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实行领导包抓处理。

(四)对政策性强的疑难问题,按照接访领导的要求,由相关部门(单位)具体落实,限期办结。

(五)加大跟踪督查力度,确保按时办结,保证信访事项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个个有结果。

  七、工作要求

(一)接访领导的姓名、职务实行亮牌,工作人员佩戴工作证。

(二)信访接待日工作人员由办公室负责安排,局属各部门(单位)负责人原则不要外出,协助领导做好接访工作。

(三)办公室要指定专人负责日常的案件举报和信访接待工作。具体负责信访预登记工作,指派工作人员对领导接访及处理情况进行详细登记,每天登记情况及时存档备查;对领导交办信访件的处理进展情况,要加大跟踪督查力度,确保按时办结,保证领导接访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个个有结果。

(四)对领导受理交办的信访件,各承办部门(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及时处置,认真办理,按时报结。

(五)遇有来访人不遵守《信访条例》规定,影响接访工作,经批评教育无效的,由工作人员将其劝离。

(六)要落实信访责任制,对来信来访认真处理,就地解决在基层,使矛盾尽早得到化解,把问题消灭在萌芽之中,避免越级访、集体访的发生。

(七)办公室要做好信访接待日的现场作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