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按照湖北省、十堰市相关文件精神,竹溪县在为精神病患者开辟“绿色通道”提供帮扶政策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对精神病人的科学防治和管理,有效缓解了患者及其家庭的心理和经济压力,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建立救助管理工作机制。竹溪县成立了由多个相关部门组成的精神病人防治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精神病人救助管理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领导、具体责任人和分工职责。研究出台了《竹溪县精神病防治工作管理办法》,为开展精神病人救助和管理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保障。
二是定期开展摸底排查工作。县残联和民政部门每年结合贫困残疾人走访慰问、城乡低保对象清理监察等活动,对精神病人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做到“人员不漏登、保障全覆盖”。
三是认真落实各种救助政策。将因患精神类疾病导致生活困难的精神病人优先纳入城乡低保、重度残疾人特困救助等民生保障项目。同时,为贫困精神病患者免费发放基本防治药品,落实补助资金安排重症对象住院接受治疗。
一是建立救助管理工作机制。竹溪县成立了由多个相关部门组成的精神病人防治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精神病人救助管理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领导、具体责任人和分工职责。研究出台了《竹溪县精神病防治工作管理办法》,为开展精神病人救助和管理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保障。
二是定期开展摸底排查工作。县残联和民政部门每年结合贫困残疾人走访慰问、城乡低保对象清理监察等活动,对精神病人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做到“人员不漏登、保障全覆盖”。
三是认真落实各种救助政策。将因患精神类疾病导致生活困难的精神病人优先纳入城乡低保、重度残疾人特困救助等民生保障项目。同时,为贫困精神病患者免费发放基本防治药品,落实补助资金安排重症对象住院接受治疗。
信息来源:湖北省;十堰市;竹溪县残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