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19日下午,衢州市残联、市财政地税局在市残联六楼会议室召开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座谈会。市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周盛源,市财政局党委副书记、地税副局长周卫云,市残联党组副书记洪杏娜,市财政局规费局局长楼鸿等出席。
周盛源代表市残联和广大残疾人对地税部门辛苦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表示衷心感谢。他说,在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之际,市财政地税局领导到市残联座谈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充分说明市财政地税局对残疾人工作和残疾人就业的高度重视。近年来,市财政地税局加大《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保障条例》和市委20号文件的宣传教育力度,在全社会营造了“扶残助残”,关心、支持残疾人就业、按时缴纳保障金的良好氛围。在浙江省率先实施“七费同基,按月征收”,保障金与财政投入逐年增加,保障金征收总额取得了突破性进展,有力地促进了残疾人就业工作的开展和服务质量的提高。希望市残联、市财政局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在残保金征收标准率、征收总额上达到或超过省政府与市政府签订的责任书目标任务。
近年来,衢州市残疾人事业投入逐年加大,全市累计财政投入残疾人事业专项经费3.07亿元,其中市(市、区)财政投入1.75亿元,省财政资金投入1.32亿元。特别是在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方面取得了明显成绩,以集中就业为基础,以实施按比例就业为重点,以发展个体就业和自主创业为补充,全面推进残疾人就业创业,举办了46场残疾人专场招聘会,残疾人实现稳定就业11609人,其中集中扶持就业4129人,组织残疾人劳务输出4246人,依法按比例分散安置残疾人就业1936人,引导帮扶残疾人发展个体就业和自主创业1298人。落实残疾人集中就业税收优惠、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等就业保护和促进政策,全市每年新增残疾人就业3个百分点,对残疾人相对集中的用人单位开展订单式和定向定岗培训,培训残疾人4200名。培训盲人保健按摩人员146名并扶持就业。以培育残疾人扶贫基地为抓手,实施农村低收入残疾人奔小康工程。通过资金补助、小额贷款贴息等多种措施,全市建有各级扶贫基地144家,其中省级12家,市级35家,县级97家,辐射带动农村低收入3600多户残疾人家庭增收。
市财政局领导通报了保障金征收情况,特别是征收技术上取得突破的经验。
周卫云说,今后一个时期,市财政地税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浙江省残疾人保障条例》,一如既往地做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把加大保障金征缴力度作为促进残疾人充分就业、体面就业的重要手段,从根本上改善残疾人生存状况,特别是机关、事业单位带头安置残疾人,带头缴纳保障金,使全市残疾人就业和保障金征缴登上新台阶。
市残联、市财政地税局相关处室负责人参加座谈。